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公司要想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你有权拒绝签订变更后的合同,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当新合同明显违反原合同原则时,如工资大幅下降、责任变更等。,你可以拒绝签署并要求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有权利义务继承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你原来的公司被现在的公司收购,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应该继续有效。现在的公司作为原公司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应该享有原公司对劳动者的权利,承担原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如今,公司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因为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你有权拒绝签订变更后的合同,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公司合同的变更对原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变更原合同生效,公司变更,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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