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变更合同是属于无效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按原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如何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1、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2、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二、公司变更后继续签合同有效吗
公司变更后,只要公司法人资格未消灭的,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公司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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