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没有正当理由而延误交房时,作为购房人应当及时发出催告通知,若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购房者便有权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除此以外,购房者还可以依据合同规定,依法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具体标准,则这两项权利不能同时主张,购房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较高的标准进行索赔。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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