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未出现任何与财务相关联事项的情况下:
此类案件的服务费用区间为8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二)若涉及到财务相关的争议问题时:
则需要额外缴纳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每宗案件。
当涉及的财务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后,应遵循以下分段累计计算法则:
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5%至6%的比例收取服务费;对于超出1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部分的,则依据4%至5%的比例收取服务费;反之,如果涉及的财务争议标的超过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人民币范围内的,将收取2%至3%的服务费;而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人民币范围内的,只需要支付1%-2%的服务费即可;
至于超过10000001元人民币的民事案件,只需支付0.5%至1%的服务费用就可以了。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法律咨询且不涉及财务权益纷争的情况:
这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将定为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间;而如有涉及财务权益纷争的话,则需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即最少的服务费用不能少于2000元人民币。
(二)在审判阶段:
对于不涉及财务权益纷争的情况来说:
(1)作为被告方律师出席的费用为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
(2)若是代表原告或受害者出庭的诉讼代理人,其所付出的成本将在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之间。
至于涉及财务权益纷争的案件,我司依照参考中国大陆律协官方发布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服务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