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缔结婚姻的,应到男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离婚登记地可以不是结婚登记第,只要是任意一方常住地即可。
一、结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吗
结婚登记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在女方领合不合适
结婚证可以在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领取。要求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女方或者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都是合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办结婚证一定要户口所在地办吗
办结婚证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不在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而是去外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地的民政局依法不予受理其结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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