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程序的办理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离婚手续只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在其他地方民政局申请离婚的,对方可以不予受理。
离婚程序并非所有民政局的办理范围都相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离婚手续只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在其他地方民政局申请离婚的,对方可以不予受理。
离 婚 登 记 地 点 有 何 规 定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离婚登记地点有以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地点的规定依据离婚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办理。
离婚程序因地区而异,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地点的规定依据离婚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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