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结婚需要,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干涉;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有婚姻关系;必须达到适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身体上不能有不该结婚的缺陷。患麻风病未治愈或者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不得结婚;双方的一切血缘关系都不得结婚,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军人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在我国虽然军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与军人结婚后不可以离婚,首先如果双方都自愿,那么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其次,对于军人有重大过错的情形,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全文7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