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不能必然定性为赠与性质。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出资款项应该认定为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度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担负偿还义务。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算谁的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算谁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若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约定是赠与其中一方的,则属于夫妻一方所有;
3.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居住,该房子仍是父母的。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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