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怎么弄?
工伤鉴定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由社保局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单位逾期不去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去向劳动局申请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鉴定工伤流程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
5.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三、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是不是通用的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不通用,工伤鉴定是用来处理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而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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