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标签是要约吗
商品标签不是要约,商品标签只是对商品作出的说明,商品标签并不具有合同的基本内容,所以商品标签并不属于要约,不符合要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失效的原因
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1.要约的撤回。
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
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三、有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有效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如下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有效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有效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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