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在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书面审查
受理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实地核查
书面审查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实地勘查,做好《水生动物苗种进出口许可证实地核查笔录》,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水生动物苗种进出口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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