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寿命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以单位用地转让为例:
(一)提出转让申请。双方需准备好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委托书等资料。
(二)审查。承办人对双方所提供的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15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三)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四)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转让价格低于市价的,可以优先购买;转让价过高的,可以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五)填写转让审批表。
(六)审批。双方需持转让档案以及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批。
(七)交纳有关税费。
(八)登记编号。
(九)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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