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协议解除条件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承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吗
1.建筑工程可合法转包。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可以依法将部分建筑工程的转包出去的。因而,承包人是可以将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但是建筑工程存在以下行为时,就是属于违法转包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建筑工程合同明确不许转包的。
(2)承包人将全部建筑工程转包,或者全部工程肢解转包的。
《建筑法》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招标投标法》也有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所以,承包人不可以将全部建筑工程转包,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3)承包人将建筑工程转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的。
按规定,施工单位承接建筑工程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否则就会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其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也会因违法而无效。
总之,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征得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非主体工程转包给有资质的单位,那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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