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双方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委托人需要承担支付报酬、提供委托要求等义务;
2、受托人需要承担按约处理事务、亲自处理事务、报告委托处理结果等义务。
一、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将发生什么法律后果
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将发生下列法律后果: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区别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人。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处理事务的人。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对应的委托方为被委托方。如果有客户,就必须有受托人。受托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三、委托书与被委托人的关系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2、被委托人(在民法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
(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
(2)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
全文6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