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面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门面租赁合同内容主要有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门面租赁合同往往还会约定押金,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
二、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门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需注意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属于有权处分。
2.明确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基本条款。
3.装修补偿等问题。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房屋是否能装修,在租赁期结束对装修成果如何进行处理。
4.合同变更、解除、或发生不可抗力、遇征收等情况的处理。
三、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如下规则约定: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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