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后,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出现纠纷不能和平离婚的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怎样单方面的起诉离婚呢?离婚诉讼的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选择受理法院。
起诉离婚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住所一般指住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被告离开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离开一年,则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做好起诉前的准备。
如果选择法院受理,起诉离婚前要做好准备。主要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结婚证、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有感情破裂的证明,而感情破裂需要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都需要相关证据。如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等。).
3.向法院提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材料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开具诉讼费缴费票据,引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法院缴费窗口或网上缴费。交款后,交款凭证会送到立案窗口或者交给审判长,这样就可以正式立案了。付款期限为7天。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撤诉。
4.开庭前的程序
案件立案后,会将案件分配给相关领域的主审法官。审判长会在某个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再通知原告。
5.开庭期
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参加了庭审。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对于听证的程序,不做过多介绍。
6.开庭后的工作
耐心等待法院判决。在此期间,双方仍可自由协商调解。如果愿意和解,不离婚,可以撤诉;离婚涉及的各方面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民事调解书。
7.判决书
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是15天。如不服判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具体方式是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又没有上诉,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生效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不需要再次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都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民法典》第1080条:离婚登记完毕,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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