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必知流程!离婚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3-05-07 00:00:17 2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一方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夫妻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结婚的两个人在婚后生活中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已经有对象还和人同居的行为;

(2)婚后家庭生活中,一方要是存在家庭暴力,殴打虐待对方,或者抛弃孩子和家庭成员的,经举报或者提供证据可以直接起诉离婚,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要是夫妻一方经常参与赌博或者吸食毒品等行为,且在经过相关教育后还是不知悔改的;

(4)两个人由于因感情不和而且已经不住在一起两年以上的,同时在分居期间,双方也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说明两个人已经感情淡然,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往往也是会准许的;

(5)夫妻一方报警后被确认宣告失踪或者满足了宣告死亡的条件,那么此时另一方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

(6)其他法律上允许的情形。

二、夫妻什么情况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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