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为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
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