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离婚当天不可以办理。理由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才可以申请离婚证。由此可知,深圳市当天不可以办理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在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内,做出判决。
深圳市离婚流程
深圳市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一、深圳市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二、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证件、离婚登记照片、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综上所述,双方当事人把离婚申请书提交到当地的民政局,然后有关人员会对这个文件进行相应的审查。如果审查之后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就会发给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就会进入到离婚冷静期如果已经决定了离婚,那么30天之后,双方要携带好有关证件,夫妻双方要一起前往当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并且发放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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