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申请在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时间:2023-12-12 05:14:18 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抚养权变更申请在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的病或因了伤残了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了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了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了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了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以及虐待子女的证明材料;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证据;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说明;

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明材料。

三、孩子的抚养权包含了哪些权利

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随意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而言,法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处境和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虽然,这种照顾可能是给孩子份额,但是,在实体上,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得了部分财产。

6.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培养出更加深厚的母爱或父爱

长期居住在一起,耳濡目染,自然,感情会更加深厚;相反,不共同居住或生活的一方,与孩子的感情会日趋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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