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果园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与普通耕地是否一样
普通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
通常包括以下9种土地:
(1)常年进行耕耘、常年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当年休耕、休闲或轮歇的田地;
(3)抛荒少于3年的田地;
(4)开垦之后连续使用3年或3年以上的新开荒地以及沿河、沿湖和沿海滩涂;
(5)原是耕地,后改作鱼塘、果园、花卉园以及用来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树木的土地;
(6)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零星桑树、茶树、果树和其它树木的土地;
(7)原是耕地,临时(5年以下)用来培育和种植桑苗、果苗以及其它苗木花卉的土地;
(8)非牧区用于种植牧草少于5年的田地;
(9)以种植稻谷为主、养鱼为辅的稻鱼混合种养的水田,以及常年用来种植茭白、莲藕等一年生食物类植物的低洼地。
什么是果园地种植果树的园地。据中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国果园面积为6654。5千公顷(9981。7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66。4%。据中国农业部统计资料,1996年全国果园面积中,苹果园占34。9%、柑橘园占15。0%、梨园占10。9%、香蕉园占2。1%、葡萄园占1。8%、其他果园占35。3%。果园分布最多的大区是华东区,占全国的30。8%;分布最多的省是山东省,有955。4千公顷。中国水果总产量从1990年的1800万吨增加到1996年的4652。8万吨,人均水果占有量达到38。2千克。据调查,全国还有200万—400万公顷宜园荒山荒地,将其充分开发利用起来,就可减少占用耕地,特别要根据各种果树所要求的土宜条件,因地制宜地合理发展果园。
果园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与普通耕地是否一样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建议向当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