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子女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可以决定适当的赔偿。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无关。但可以考虑双方意愿,同意离婚时将部分财产转让给子女。
夫妻离婚有权利知道孩子的情况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在离婚后,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抚养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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