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下岗职工退休年龄的政策规定
一、下岗失业职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二)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三)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一)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二)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三)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三、自行提前退休政策
(一)男性提前退休政策:
1、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3、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
(二)女性提前政策:
1、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2、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
3、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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