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能随母亲,但并非一定。若母亲有严重疾病、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
在哺乳期间,如果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归属于母亲,但这并非绝对。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未能尽到抚养义务等情形,子女更适合和父亲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请求直接抚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哺 乳 期 离 婚 抚 养 权 归 属
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归属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和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在哺乳期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婴儿的权利属于母体,因此离婚后,婴儿由母体继续享有抚养权。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哺乳期间与第三人生育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哺乳期离婚后,婴儿的抚养权仍然归母体。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前夫或前妻对婴儿有不当的抚养行为、婴儿患有疾病等,导致婴儿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婴儿的抚养权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以保护婴儿的权益。
综上所述,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归属于母体,但在实践中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以保护婴儿的权益。
哺乳期离婚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在哺乳期离婚的情况下,婴儿的权利仍然归母体,但实践中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以保护婴儿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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