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受理违法土地强拆怎么办?
法院不受理违法土地强拆那么就需要继续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第二十八条限定,只有人民法院具有强制拆迁权,政府强拆违法,能够就其强拆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也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纠正。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故违法拆迁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
二、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