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经济补偿要满足的条件:
1、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职工,经济补偿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原告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起诉书。起诉书应该载明起诉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信息。
2、提交证据。民事诉讼实行的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一般是由原告负责提供证据的。
3、相关身份证明,例如原告的身份证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被告与案件有利差关系的证明等。
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是具有比较多权利的,所以原告在被告进行答辩后,是可以补充材料的,而补充的材料一般是证据,证据需要经法院的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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