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过户中,如果业主没法到场的话可以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签名过户,但是有几点需要注意下:
1、公证的委托事项内容,是否包括过户过程的全部内容。如:代为签订买卖合同,代办过户手续,代收房款等
2、公证的有效时间,一般委托公证都有委托期限,请注意是否超期
3、公证的真实性,可到办理该公证的公证机关查询。
如果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则无法律纠纷,房主不能说自己不知情而推翻合同。
房子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理吗
房子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理,本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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