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随父姓,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只能在父姓或者母姓中选择一个姓氏,但可以有跟随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和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的姓氏,而对于少数民族的人,其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传统和风俗等来选取。
符合《民法典》的孩子能退养吗
领养的孩子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方法如下:1、被收养人未成年,由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若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应征得其本人同意;2、被收养人未成年,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对被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可由送养人要求解除;3、成年的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关系恶化的,可以协议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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