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内,农村户口迁出的,承包人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人不能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但发包人可以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承包人交回承包土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啊?
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贷款的意思是: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由流转双方洽谈磋商签订书面合同。承包农户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由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并将讨论结果在半个月内通知委托农户。如接受委托的,村集体应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在接受委托后半个月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向村内外发布公告,并上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对外发布。在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公告的有效期内,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规划书面申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有意受让的,可以进一步磋商,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
三、第一轮土地承包时间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
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
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
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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