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2、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应
3、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本市签发或签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3、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7、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
8、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派出所审批中队领导进行审核
3、派出所领导进行审批
4、在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准迁证
5、申请人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6、申请人凭迁出手续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不收费
办理地址
各派出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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