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
1、自诉权人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
2、自诉权人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
3、自诉人有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义务。
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案件种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全文4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