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自力《关于视察〈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施行情况的汇报》,审议了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关于依法强化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国土局局长焦长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省土地管理正向依法、统一、全面管理的方向发展。但工作仍不平衡,多头管理土地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部分地方违法占地现象仍然相当严重。为了依法强化土地管理,决议如下:
一、继续抓好土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把土地管理法规作为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内容,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土地公有制观念,增强珍惜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观念,增强管好用好土地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依法统一管理土地,坚决纠正某些地方存在的超越权限审批土地的现象。凡是多头管理土地的地方,应尽快把统一管理土地的工作依法落实到国土部门。
三、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违法占地。对违反土地法规的行为,要区别情况,收回所侵占的土地或拆除违章建筑,决不能姑息迁就。土地管理部门要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法的土地管理人员要从严惩处。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适时进行检查,促进依法强化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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