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一般不能申请财产保全。这一结论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1.具体而言,当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一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此时通常不再允许申请财产保全。
2.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如果一方反悔或未达成调解协议,在此情境下,是可以申请保全的。
二、民事调解后保全的条件
关于民事调解后保全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1.具体条件包括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在此情境下,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或者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是针对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书未生效的情况而言的。对于已生效的调解书,除非出现上述反悔或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形,否则一般不再允许申请保全。
三、民事调解的原则和流程
民事调解的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和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要求调解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强调调解应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进行;
3.合法原则则要求调解过程及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调解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组织调解;
2.在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依据自愿、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
3.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