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材料审核)
请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一般为一年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3、资格认定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二、绍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三、绍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条件
申请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标准。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全文8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