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时间:2024-04-29 01:36:36 3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判决后违法所得的追缴指的是在判决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的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一律上缴国库;而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当及时返还。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

1、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3、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审理结果

(1)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2)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5、终止审理

(1)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终止审理。

6、救济方式

(1)对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在5日内提出上诉、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并对没收裁定提出异议,检察院向原作出裁定的法院提起公诉。

(3)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不再对涉案财产作出判决

(4)原裁定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裁定,并在判决中对有关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追缴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追缴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