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裁员后如何补偿
公司裁员后,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应该如何确定
裁员的范围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
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裁员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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