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国有产权处置都存在对改制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改制企业产权转移企业职工的补偿安置问题,国有企业职工的地位基本没有改变;这类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时,基本上存在职工身份变更和补偿安置问题。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均为合同制员工,不具备国有员工身份,因此,这类企业的国有股转让基本不存在职工补偿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