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搬走房租没到期怎么办
如果房租尚未到期,但房东要求提前搬走,租客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房东给予一定的补偿。
1.如果房东拒绝补偿,租客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比如提起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2.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能会以已将房屋出售为由要求租客提前搬离。然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使房东已经出售了房屋,原有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因此,租客无需因房东的售房行为而提前搬离,并有权继续享受租赁合同的各项权益,甚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房应注意事项
在租房过程中,租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务必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详细记录租赁条款,包括租金支付方式、期限、水电气等费用承担等。
(1)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必须书面化。
(2)合同还应明确房屋维修及费用承担等责任划分,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了解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承担情况。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故障或问题,租客和房东应提前明确维修责任和费用承担方式。
3.承租人需要了解转租的相关规定。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承租人享有转租权,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遵守相关限制。
4.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询问模糊内容,确保双方对租赁事项有清晰的认识。
(1)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屋内物品列一份清单作为附件,并注明损坏赔偿事宜。
(2)明确租房日期、期限、租金等关键信息,避免使用模糊语言,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三、房东不租仍有权利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即使房东表示不再出租,租客仍享有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房东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或妨碍租客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时,租客有权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1.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并在出现特定情形时承担相应责任。
2.这些情形包括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妨碍租客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及不当影响租客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房租未到期而房东要求提前搬走时,租客完全有权依据合同和法律要求房东进行补偿。如果房东拒绝履行其义务,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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