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在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失去,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
另外,也是由于农村接受一切的思想传播比较慢,农村农民的思想观念转变起来是很难的,再一个,基于宅基地流转分配困难,拆迁补偿定价难以落实等等因素,这样就使得农村的空心房整治推行起来也是并不那么的理想。这样日久天长下来,那些几年甚至几十年无人居住、破败不堪的空房子仍然废弃着。“说它是家吧?却不像家,因为有院子却是没有人,说它是一块地吧?又不是一块地,哪里地里有荒草半人深的地呢?”这也就是对空心房的真实写照了。
那么国家为了解决这些长期闲置的空心房,占用土地资源的、得不到合理利用的问题,国家也出了许多拆除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资源有偿退出这些闲置的房屋。
但是空心房推出拆除补偿的标准在全国各地也是不尽相同。在四川重庆地区,一亩宅基地,补偿款为10-20万不等;而辽宁地区,中等大小的就能获得补偿款5万元。具体补偿的多少还是要看每个地方的政策的。
虽然这些补偿款对于已经落户在城里的农民来说并不算多,但一直空着也是浪费,倒不如退出获得些补偿。其实这样说起来,对农村的农民朋友来说,利益还是大于弊端的,
二、空心房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都属于待拆除的“空心房”,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
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
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
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
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
国家对空心房整治的补偿标准和你所处的地区以及你家宅基地的大小有关,具体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空心房的补贴各不相同,在遇到拆迁时,可以和拆迁方进行交流协商,空心房占用了土地,我们要积极配合拆迁,不要占着不用浪费资源,对于公益性的事件,身为公民我们要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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