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条款,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
劳动合同一般签一年、三年、或者是五年。具体由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签的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不得超过二个月;签的三年的合同,则试用期是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年龄限制吗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年龄限制的,劳动者年龄最低不得小于16周岁,最高不得超过退休年龄,一般女性退休年龄50岁,男性退休年龄60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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