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在实践中,有些单位福利比较好的,逢年过节的,会发给员工一部分过节费。
对此,有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就以已发放过节费为由,用过节费代替加班费。其实,这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与劳动者是否加班无关。
从法律意义上讲,过节费是一种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
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一种法定支付义务。所以过节费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目前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其实是计入到了工资、薪金科目中的,而对于工资、薪金,我国也有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的金额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员工获得的过节费,原则上也是需要征收个税,不过如果没有达到征收标准,自然也就不能违法征收。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很多的用人单位都会存在着一些人文关怀,所以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会发放过节费,用关于这部分的过节费用,实际上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就是因为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用,其实是计算的工资科目当中,所以需要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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