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成立还需要再缴出资么
时间:2023-06-21 19:02:08 4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若是还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即使公司已经成立,也应当缴纳出资。因为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如实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股东出资责任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有:

1、股东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补足其差额。

二、1000万注册资本真的要交吗

1000万注册资本不需要真的缴纳1000万。公司法已经将实缴制变为认缴制。《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做了哪些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如果股东没有足额出资的,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而且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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