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拟入户地址不详或产权不清等原因暂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补办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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