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类型为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经法定代理人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追认后就有效,不予追认的就会变为无效)。
一、请问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法律将无权处分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有效;若未经权利人追认且无处分权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
2、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二、撤销权和形成权的概念是什么
撤销权的概念:
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缺乏一定的生效要求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义撤销已成立合同的权利。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追溯,合同成立时,自始至终无效。
形成权的概念:
形成权是指根据权利人的单方意思,改变已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如果法定代理人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则该合同将从效力待定转变为有效,称为追认权。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关系将被消除,称为解除权,这些权利属于形成权。
三、未成年子女与非成年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未成年子女自己签订的购房合同效力存在以下情形: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签购房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生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法律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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