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查封了房子的话,房子还是可以住的。如果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那么当事人只不能是在查封有效期内把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而已。法院查封房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产权人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法律责任。房子虽然被查封了,但还是可以正常居住的。
查封房子出租后果
出租被查封房屋,形成了出租人与承租人、承租人与债权人的法律关系,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的租赁关系不因房屋被查封而归于无效,但租赁房屋因被查封而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得以行使解除权,以维护承租人利益。
对于承租人与债权人的法律关系,则区分承租人的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行为的先后而有所不同。如果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之前,并且债权人取得房屋权属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债权人应当继续履行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若承租行为发生于查封之后,则除非债权人自愿履行,否则,租赁合同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租赁权不能对抗法院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若法院查封在前,租赁行为在后,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且相关权利人在合法取得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之后,除非其同意,否则原租赁关系不能适用于租赁物新所有权人。
2、承租人损失的赔偿。
法院查封在前,租赁在后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则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若承租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则损失应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按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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