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房产或者物产,委托了正规的物业公司,或者自己成立的合法物业公司,在资质范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管理集体的物业。但是,收费标准应交物价局审批,并得到村民委员会认可。村民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管监督物业公司,并拥有罢免物业公司的权利。
村里的违建谁有权拆除
一、村里的违建谁有权拆除
1、村里的违建乡、镇人民政府有权拆除。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村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没规定无证房不予补偿。如果对无证房未作任何结论就强制拆迁了,产生了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其中认定违章建筑应有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的享有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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