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妪,无人赡养,被逼无奈,将子女告上法院。近日,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
今年75岁的宋老太是该市某镇人,育有两子一女,均已成家。2008年,老伴因病去世,还留下几万元债务,宋老太本身患有尿毒症,需要持续治疗。然而,对于自己的母亲,子女三人却不管不顾。不能独立生活的宋老太,无奈下将三子女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三子女每月分别给付赡养费200元,且老母亲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由三人平摊。
判决生效后,宋老太的女儿、大儿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直到宋老太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两人才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和法律解释下,支付了赡养费。2013年11月,宋老太的病情开始加重,需要定期到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女儿、大儿子从不照顾,医药费更是分文不出,老人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截至去年10月1日,已是第10次申请执行。
为改善老人的境况,执行法官不断奔走,终于在去年12月底找到两子女,并进行反复劝说。劝说中,两人无比羞愧,表示悔改。日前,宋老太女儿将1.7万元应付款交付法院,而大儿子因经济困难,先交付了1.2万元,表示余款不日付清。
法官寄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每个人都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文明友善的人,为和谐社会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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