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官司在青阳县法院判决,原告是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被告就是她的11个子女。在法庭上,子女们情绪激动,有的唇枪舌剑的答辩,有的则是横眉瞪眼的吵架,法官则是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子女们答应赡养老人。
老奶奶养育11个子女,经历千辛万苦,受了不少罪,你们也都是为人父母的人,应该知道做父母的艰辛。老太太历经了最贫困的岁月,对你们不离不弃,扶养你们成年,已经付出了很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赡养父母都是不应该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审判员胡娟说我是人家的子女,也是为人父母,我的妹妹条件差,我主动提出让父母帮助妹妹买房子,钱是个好东西,不过比不了姊妹亲情。随着审判员胡娟深情款款的开场白,袁老太状告自己11个子女的案件开庭审理。(文中人名都为化名)
法庭上,原告袁老太状告7个儿子、4个女儿,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否则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费,同时提供房屋供其居住。袁老太代理律师陈述,5年前老太土地被征用,获得的4万多元拆迁款,用于生活、看病和人情往来,已经所剩无几。如今,老太太住在小儿子家里,但是儿子务工回来后将会无处居住。
媒体了解到,在法庭审判前,村委会已经进行调解,部分子女已经愿意支付100元的费用,不过法庭出于程序需要仍然传唤了11个子女,当日到庭6人。当袁老太的代理律师提出维权主张时,她的几个儿子都认为不合理。子女们认为当初拆迁的时候,老太太有20多个平方的房子归入小儿子,还有10平方左右的门面房,现在要求大家一起赡养老太太,不公平。有几个儿子则认为,支付赡养费过高,认为每月60元足够。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经过长时间激烈的争吵、辩论,通过法官的调解,最后达成初步意见,历时3个多小时的庭审才告一段落。当天下午,法官召集袁老太的7个儿子,对本案进行进一步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7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老人600元赡养费,老人的10平方米门面房暂时登记于小儿子名下,其收益归老人所得,等老人百年之后,该门面房按当时的市场价格由7个儿子依法继承;若老人有生之年身体不适,由7个儿子轮流照顾,医疗费由7个儿子按比例承担。由于4个女儿已经尽了赡养义务,袁老太在开庭后也撤销了对她们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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