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不是50年,而是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开始,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一、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还是房子?
房子没有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是指土地。房屋产权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商铺产权到期后应该做什么
商铺的产权即土地使用权为40年,产权到期后大部分可以继续租赁使用。若要延续商铺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应在年限到期前一年,业主主动联合申请土地使用权延期。在建筑物完好的情况下,如果土地使用权延期得到批准,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后,业主需要按照合约规定的年限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标准随城市低价而不同。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未申请续期,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2、申请续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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