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存有异议的,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有效或无效。在合同双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相对人也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双方未产生合同权利义务争议的情况下,合同一方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的,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一、什么是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二、约定仲裁条款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约定仲裁条款后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看此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当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时,只能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但若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或因仲裁条款不明确,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一种法院可以审理的情况,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也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原先订立的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便可继续审理。
三、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通知终止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解除,效力不需要对方同意。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余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的解除,必须由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达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效果无需对方同意。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确认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但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双方约定异议期间的,对方应当在异议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异议期间没有约定的,在合同终止通知到达后3个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